差点就要进入冬眠状态的我,在2008年12月6日晚的VOX酒吧经历了本年度最狂欢的一个晚上后,拥有学术精神的脑细胞被不小心重启激活。所以当你看到很像者思想汇报的本文时,请不要惊讶。
先说说12月6日,这天的主角是国内摇滚乐界的大牌——新裤子。
“你就是我的明星,无法改变的宿命。”这个晚上正如新裤子所唱,台下的一众年轻人从头疯狂到尾。回家后,他们的QQ签名纷纷改为:POGO到虚脱。(POGO的大意是,在摇滚乐现场的观众们跟着音乐蹦跳和相互撞击的一种行为。)那天室外的气温低到零度,但室内这个不大的场地,却因为一下子容纳了四、五百人,所以几乎每个人都是一头大汗。
由于台上的乐队太大牌,台下的观众们已经完全顾不得他们演得到底怎么样了。每一首熟悉的歌唱起时,台下都先是欢呼一片,隐约总能听到人群中有个颤抖的声音在说:“啊!这是我最爱的一首歌!”然后兴高采烈地,要么跟着跳起来,要么跟着唱起来。
话说当时身在现场的我,突然生出无端端的感动——后来自我分析了一下,我是在为这些东西而感动:无拘无束的青春、弥漫着浓烈荷尔蒙的摇滚现场、真诚却也放荡的爱……这些东西本来普通。不普通的是,它们那转瞬即逝的特性所带来的巨大冲击。
摇滚乐实际上是一种很简单的音乐。没错,它是西方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快速上升的初期、社会不稳定的产物。所以那时对摇滚乐的形容更多可以用“肉感”二字来概括,这是一种性和性感的音乐,荷尔蒙分泌旺盛的产物。(我不是理论家,所以当我一本正经说出这些观点时,也请不要太当真。)
最近在网上文艺青年中流传的、1982年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怎样鉴别黄色歌曲》一书中,有如下文字:“摇滚乐和酗酒,吸毒,斗殴,同性恋等等相伴而行。一场摇滚乐集会实际上就是一场疯狂的骚乱,有人甚至在其中丧生……流行音乐发展到摇滚乐,实际上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不治之症。”
看完后请不要随便取笑。用恩格斯的辩证法来武装一下脑袋后再来看此段文字,即便如热爱摇滚乐的我,也不得不承认其中并非不无一点道理。因为真的常常会有摇滚乐的门外汉来问我:“玩摇滚的是不是都要在台上砸吉他?”这时我通常回答:“不砸,因为吉他很贵!”
砸吉他或者伤害其他事物的行为,不仅浪费钱,而且也很——老土。实际上,随着西方社会体制的完善,摇滚乐早已成为主流音乐、相对完善唱片工业的一部分。而在经济文化爆炸式发展的中国,尤其在早几年,“摇滚”却被众多文艺青年们神话成一个特别的标签。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和唱片工业的不健全导致摇滚乐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以一种秘密的状态存在于“地下”。
并且我以为,约翰·列侬的那句“要做爱,不要战争”的名言也早已变得不合时宜了。性在战乱且没有艾滋病的年代可以是一件纯洁的事,在用来反抗旧时代束缚人性的迂腐观念方面,它或许的确是一种有效的工具。可是在当下这个和平的、公共卫生体制和意识均不健全的环境里,性和纯洁二字的距离越来越远。(大学时的公共管理课程果然没有白学的鹿包!)
新裤子乐队一直是国内的模范摇滚人。他们被不健全的唱片体制伤害过(出张专辑自己却拿不到几分钱),但是他们没有沉溺于抱怨中。开玩具店、做设计、拍电影、拍动画片、带动梅花牌运动服潮流……最后他们活下来了,我是指,在这个难做的国内摇滚圈存活下来了。乐队做了10年,专辑出了5张,他们的歌曲也成为国内最广为传唱的摇滚歌曲。
摇滚乐对于我本人的意义巨大。在我的青春时期,当我为无聊的日常生活和那既定的人生道路所烦闷时,摇滚乐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看世界的窗。但是现在的我开始明白,这扇窗其实不一定要是摇滚乐,它可以是另外一种文化。正如对于梅兰芳时代的很多人,他们的那扇窗,是京剧。
三天后(12月9日),我一人去看了一个半价场的《梅兰芳》。万达的4号大影厅几近爆满。中间也有笑场,但是善意的笑场,例如当孙红雷饰演的邱如白第一次看到舞台上的梅兰芳时目瞪口呆的那傻气样。
两个半小时的电影,中途只有一人离场。我旁边坐的一男一女倒是很有趣,男的看得非常不耐烦,几次拉女的想走,女的不依:“要走你先走。”男的一直用武汉话发表看法:“太闷了!冒得激情!”女的只是轻轻回一句:“这才是真实。”这位意志不坚定男只好陪女友看到电影散场——对于欣赏不来的人,真是遭罪啊!
“你要听摇滚乐,但不要瞧不起不听摇滚乐的人。”(摇滚乐换成其他词均适用。)这是我总结的,作为一个摇滚乐迷,最基本的应该有的做人准则。因为,在摇滚乐之外,还有着更为广阔的人生在等待着我们呢。
0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