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01日
最近发生了几件事:
第一:我的学生因屡次在宿舍内行窃被查获。大一的姑娘,面对失主、老师和完整证据链,拒不承认,并当场对失主进行辱骂、恐吓,对无辜同学进行栽赃,编造漏洞百出的谎言,并称老师要使其“屈打成招”。我在想:为什么我们不想把她交给公安机关呢?为什么我们不想她被退学呢?为什么我曾经认为一个18岁的人不会是恶人呢?你看见的恶,和我看见的恶,到底谁更万劫不复。这个世界这么烂,你我都在为了让它更烂而全力以赴。
第二:去房市看了看,感慨有二:一,这个国家,逼良为娼;二,这个国家,以娼为良。我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娼妓。假装烈女挣扎几下,不过平添它的淫乐。当然,那些“高尚社区”里的“尚流社会”,是不存在这些挣扎的。他们都是这国家的嫖客。多么壮观啊。一个国家,动用它全部的财富、权力、暴力、道德和语言,来鼓励这羞辱和被羞辱。
第三:学校附近有个基督教会。我去里面坐了坐。一个40多岁不讨厌的牧师,讲了很多“于丹语录”似的东西。我因为头天处理学生的事情,实在太困,低头祷告的时候,睡了一会。接下来分组讨论圣经,看了一段《新约》。我磨蹭磨蹭加入一个叫约翰的小组,里面大多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其中之一居然是我学生的舍友。有人给了我一本入门指南。我随手一翻,看到两个标题:一是“基督徒是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一是“耶稣复活至今无人能否认”。说实话,眼看我就老了,真的没时间愤世嫉俗,也没兴趣尖酸刻薄了——但这算什么破事?
asshole
2009年05月10日
我的生活里,总会出现各式各样、怪形怪状的人。比如不久以前,我遇到一个人,在我们临街买了一栋很昂贵的房子。我们这一区据说青岛的富人区,我没知觉。因为我根本不大出门,出门也不大看人,看人也而不大留心,就算留心也分不出穷人富人,因为我见识太少,狗眼里看不出象牙来。
有一次,有一个人跟我说他住在香港花园。我木然的哦了一声就继续吃我的饼干,因为他是个asshole,我不鸟他。他见我只“哦”一声就完了,就很生气,不再理我。这下我连哦都懒得哦了,继续吃我的饼干。
事后我才知道,香港花园是本地很贵的楼盘,几乎是富豪级的人才能住进去。
于是耳东陈说:看,怎么样。
我说:什么怎么样。
他说:知道人家为什么那么牛了吧。
我说:因为他是个asshole。
他说:人家住在香港花园!
我说:我知道。那他也是个asshole。
他说:你不能搞两个标准,你爱书,人家爱钱,都是爱好,有什么高下之分?
我说:我本来就是asshole啊。但他still是个asshole。
他觉得我不可理喻。
我懒得理他。我的世界特别简单:如果他是个asshole,他就是个asshole。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商量的。
2009年05月10日
我的生活里,总会出现各式各样、怪形怪状的人。比如不久以前,我遇到一个人,在我们临街买了一栋很昂贵的房子。我们这一区据说青岛的富人区,我没知觉。因为我根本不大出门,出门也不大看人,看人也而不大留心,就算留心也分不出穷人富人,因为我见识太少,狗眼里看不出象牙来。
有一次,有一个人跟我说他住在香港花园。我木然的哦了一声就继续吃我的饼干,因为他是个asshole,我不鸟他。他见我只“哦”一声就完了,就很生气,不再理我。这下我连哦都懒得哦了,继续吃我的饼干。
事后我才知道,香港花园是本地很贵的楼盘,几乎是富豪级的人才能住进去。
于是耳东陈说:看,怎么样。
我说:什么怎么样。
他说:知道人家为什么那么牛了吧。
我说:因为他是个asshole。
他说:人家住在香港花园!
我说:我知道。那他也是个asshole。
他说:你不能搞两个标准,你爱书,人家爱钱,都是爱好,有什么高下之分?
我说:我本来就是asshole啊。但他still是个asshole。
他觉得我不可理喻。
我懒得理他。我的世界特别简单:如果他是个asshole,他就是个asshole。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商量的。
练习生活练习爱
2008年12月14日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学生,一米七五的个头,黑发齐腰,皮肤极白,五官漂亮的像暖春的某个好天气。但要命的是,她非常爱读书,每天抱着里尔克尼采叔本华。我看着她就很忧愁。我为什么忧愁,不大说的清楚。我就说我能说清楚的。
我觉得,是读书害了我。这句话说出来很危险:第一有炫耀之嫌,第二有种得便宜卖乖之嫌。但这两层意思我都没有。第一我读书实在不多,特别是近几年,几乎是一年只好好读一本书,而且能把每一本书都读成工具书;第二,我从读书里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模样没有更俊俏,钱包也没更饱满,脑筋也没有更聪颖,相反倒读得恶果累累。
这些恶果,也是最近几年,我才意识到。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和生活形同陌路。古人说的很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年轻时要多多读书,然后要多多生活。生活的目的,不是验证书的正误,而是忘掉书。
我读《圣经》时常揣摩上帝是怎么回事。比如,伊甸园里本来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智慧树。人类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后,上帝很不爽,给人类下了毒咒:女人要世代忍受分娩之痛,男人要世代忍受劳作之苦。讹传里说,上帝因此把亚当夏娃轰出伊甸园。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类被驱逐出伊甸园的原因,圣经上是这么说的:
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出之土。
上帝是因为不让人类永生,才把人类赶出去的。不但赶出去,还设置了喷火的剑,重兵把守生命树不让人类靠近。问题就出来了:首先,上帝为什么不让人类懂得分辨善恶?其次,他为什么不让人类得永生?那后来为什么又说信耶稣得永生?
这个两个问题,历史的说,是各类宗教都不傻,第一都知道“智慧“必须独家垄断,愚民永远比公民好控制;第二是都知道人类的keyword,就是求“永生”。所以长生之树,也必须独家垄断,好比驴子眼前的胡萝卜。而这样的独家垄断,在神学鼎盛一千年之后遭到文艺复兴的挑战。文艺复兴的伟业,也许能在罗浮宫或大英博物馆内看见,但说实话,它最牛叉结果有二:一是大学,一是医院。这都是显见的好处。但坏处却不那么显见,粉碎上帝的同时,一个尴尬的结论在再所难免,那就是:人类本质上的无意义。为什么哥白尼必须被烧死?不是因为他确定了日心说,而是他否定了人在大地上的中心位置。文艺复兴这个战场上,人赢了和上帝的对抗,它从漫长的中世纪解脱出来,走出神的阴影,第一次彰显了人自身的力量。但没了上帝,人类却并未夺得上帝的神性,倒更糟了——后来我们发现自己是猴子的儿子。我们的祖先没有丝毫神性,我们不过只是动物。人类试图用各种标签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直立行走,使用工具,感情模式,思维能力等等,但是说实话,都挺徒劳的。
但这两个问题,从哲学的角度,也许有更深刻的解答方式,那就是,上帝并非不许人类拥有智慧,不许人类永生。他把人类赶出伊甸园,为了智慧不惜下毒咒,为了永生不惜设重兵把守。原因是,他不允许人类仅仅是吃了一个果子,就懂得了分辨善恶;不允许人类仅仅是吃了一个果子,就得到了永生。如果智慧和永生,只是就这样就能得到。它们又有什么资格生长在伊甸园里?
那么,如果智慧和永生可以指望,唯一的道路是什么?圣经里写明了:“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如果说天堂和地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杜撰,但土地却是实实在在。而且,只有从土地里的荆棘和汗流满面中,才有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只有从女人怀胎生产的痛楚当中,才有人类的生生不息的永生。
原罪也好,非罪也好,都是这智慧和永生自以为是的注脚。人就是走在土地之上,哪一天,走不动了,倒在路边,死了,被尘土掩埋,就完了。在这一世的辛劳之中,他会得到最大的智慧,在这尘土的掩埋之中,他会得到最后的永生,像是一条河流懂得了大海的智慧,一颗果核懂得了森林的永生。生活不只是一个过程,也不只是一个结果。它是一条布满荆棘蒺藜的回家之路,是一个必经汗流满面的跋涉才能到达的家。那么,你又怎么能指望,只通过看书就获得智慧,认识自己,懂得他人?像是仅仅是吃一颗果子,就能明辨善恶?
想想这些年来,我错过那么多的,都是那些活生生的生活。那些人,那些感情,那些事。那些书里没有写的。或是书里写了的,我完全看错的:那些人怎么活生生的走在每一条街道上,怎么吃下早餐,怎么吐露秘密,怎么举枪自尽,怎么浇灌花朵,怎么挣脱一种疾病,怎么追求一个姑娘,风怎么暖和起来,玻璃怎么跌碎,公车站谁在发短信,商场里谁在抓小偷,那些层层叠叠的楼宇里,每一个闪亮或者黑暗的窗子里,谁在咆哮或者喃喃自语。——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观察过他们。每一本书都在结束,结束在一个拥抱上,结束在一块钟表上,结束在一场死亡上,结束在一片天空上。但那多么虚假,我们知道,它并没有结束,它依然在继续。
读书害了我,并不是因为书上告诉我,这世界是善恶分明的、善恶有报的、惩恶扬善的,不料现实却是肮脏、愚蠢、不可理喻的。事实上,我看过的每一本好书都在告诉我,这世界是肮脏的,愚蠢的,不可理喻的。但书里那文艺化了的肮脏,愚蠢和不可理喻,对我来说,是用来审美的,不是用来的感受的。这些年来,二手的生活,二手的审美,让我和真实的生活日渐隔阂。所以我傲慢,自负,话多。生活不是侮辱,而是一记耳光;不是沉重,而是一块石板;不是痛苦,而是每一片止疼药,是每一针吗啡。每一个去过奥斯维辛集中营的诗人,都无法写诗了。当“尸骨累累”不是一个比喻,一个修辞,而是每一具人的胳膊,腿,脸——你怎么能它换成字句?每一个形容词,每一个比喻,每一个修辞,都离真实十万八千里,它们除了华美诗章之外,别无用处。就像每一本令人唏嘘的书,除了虚假生活之外,的确别无用处。
因此对于我这个漂亮的学生,吾友阎海东是这样说的:你劝她找个男朋友,恋爱,同居,吵架去。照他的话做,当然有违师德,但我也承认这是实话。生活教给我的,远比书本更多。爱也好,恨也好,都是如此。
什么是垃圾 什么是爱
2008年12月18日
上集讲的是不该看书,这集我来讲讲为什么一定要看书。
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非常有趣,因为她喜欢去图书馆。去图书馆当然是去看书。但此看非彼看。她主要是把图书馆当成超市逛的。她熟悉图书馆每一区的图书分布,熟悉借阅规则,熟悉借还状况。她当然喜欢书,特别是文学书籍。所以,如果我站在文学区,只给她提供如下信息:大约一指厚,书脊是红色。她就能立刻能把目标范围缩小至20本。这比图书馆的查询系统牛多了。她并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一个卖保险的。而且更诡异的是,她从来不读这些书。她所有的文学知识都来自电视剧上。她知道很多很诡秘的书籍,但从来不读内容;她知道很多很诡秘的作家,但从来只越过报纸上的文艺副刊直接去娱乐版。连百家讲坛她都不看。
我研究生时同屋住着一个英语系的女研究生。我现在对她的所有印象只有三点:波大,生态女性主义和图书馆恐惧症。她是个单纯而害羞的大波波娃。夏天到时,别说低胸装,连保守的圆领T恤她都不能穿。有一天,不知谁唆使她穿了一件深V领黑连衣裙。她走过的街面,都是上下喷血的大波爱好者。她毕业论文的题目似乎是苔丝和生态女性主义。有一段时间,大家屙不出论文,都很挫败,夏夜里躺在黑暗的床上谈自己的论文。她仔细解释生态和女性的共性,把我说的心不服口不服的,劝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再写,否则实在难以服众。但她坚持闭门造车的科研方法,因为她不能去图书管。因为只要她一踏进去,看到层叠的书架,整齐的纸张,味闻到油墨,触到上面的细微的尘土,听到沙沙的翻书声,她就开始狂拉稀,怎么都止不住,拉的肠子都翻了个儿,还要不停的嘘嘘——她去图书馆是需要冒着脱水而亡的危险的。
我当然也看书,虽然有那么大一套关于不读书的理论,但读书是一种生活习惯(我不敢大胆老脸的说是生存方式)。就像晚睡晚起,我控诉它,想要改正它,但它是生活习惯,只能控制,没法根除。我时常去书店逛逛,看看都是哪些人在买书。事实上,还是年轻人居多。而且就是文史区的人居多。这大约也不是新鲜事。但最近我却发现了新鲜事。那就是书架上摆着的书,有些居然是熟人写的。这件事对于某些人比如普珉老师来说,就不怪,因为他是个诗人,有那个圈子。而我是一个闲人,居然也认的写书的人,就相当诡异。我的友情链接里,只有三两个没写过书。光是网友也罢了,前几天去书店,居然看见我同事出版的一本小说,每周我们都坐在一个教室里开会,但他居然默默无语的出了一本书。更有甚者,我的学生居然在看这些人写的书。前几天学生抱着一本书来问我一个汉语字,我一看作者,突然就有种国破家亡的兴衰感。没什么褒贬在里面,只是太诧异我辈已开始被消化了。刚才看黎戈的博客,她也要出书了。她是早该出书的了。第一她写得很好,第二写得勤奋,这是出书最基本的要求。她在抱怨书名,我倒觉得蛮不错。
看书这个事情,好比爱男人。我们都知道,男人是不值得一爱的,当然,女人也不值得一爱。人不配被爱。但人需要被爱。看书这种事,有西风的高纬度生存气质,也有黎戈的向爱气质,有把看书当解毒药的,也有当成热水澡的,有当成交友俱乐部的,有当成皮条客的,有当首饰的,有当宗教的,都有。读书不错,大家要读书。
2008年12月14日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学生,一米七五的个头,黑发齐腰,皮肤极白,五官漂亮的像暖春的某个好天气。但要命的是,她非常爱读书,每天抱着里尔克尼采叔本华。我看着她就很忧愁。我为什么忧愁,不大说的清楚。我就说我能说清楚的。
我觉得,是读书害了我。这句话说出来很危险:第一有炫耀之嫌,第二有种得便宜卖乖之嫌。但这两层意思我都没有。第一我读书实在不多,特别是近几年,几乎是一年只好好读一本书,而且能把每一本书都读成工具书;第二,我从读书里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模样没有更俊俏,钱包也没更饱满,脑筋也没有更聪颖,相反倒读得恶果累累。
这些恶果,也是最近几年,我才意识到。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我和生活形同陌路。古人说的很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年轻时要多多读书,然后要多多生活。生活的目的,不是验证书的正误,而是忘掉书。
我读《圣经》时常揣摩上帝是怎么回事。比如,伊甸园里本来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智慧树。人类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后,上帝很不爽,给人类下了毒咒:女人要世代忍受分娩之痛,男人要世代忍受劳作之苦。讹传里说,上帝因此把亚当夏娃轰出伊甸园。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类被驱逐出伊甸园的原因,圣经上是这么说的:
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出之土。
上帝是因为不让人类永生,才把人类赶出去的。不但赶出去,还设置了喷火的剑,重兵把守生命树不让人类靠近。问题就出来了:首先,上帝为什么不让人类懂得分辨善恶?其次,他为什么不让人类得永生?那后来为什么又说信耶稣得永生?
这个两个问题,历史的说,是各类宗教都不傻,第一都知道“智慧“必须独家垄断,愚民永远比公民好控制;第二是都知道人类的keyword,就是求“永生”。所以长生之树,也必须独家垄断,好比驴子眼前的胡萝卜。而这样的独家垄断,在神学鼎盛一千年之后遭到文艺复兴的挑战。文艺复兴的伟业,也许能在罗浮宫或大英博物馆内看见,但说实话,它最牛叉结果有二:一是大学,一是医院。这都是显见的好处。但坏处却不那么显见,粉碎上帝的同时,一个尴尬的结论在再所难免,那就是:人类本质上的无意义。为什么哥白尼必须被烧死?不是因为他确定了日心说,而是他否定了人在大地上的中心位置。文艺复兴这个战场上,人赢了和上帝的对抗,它从漫长的中世纪解脱出来,走出神的阴影,第一次彰显了人自身的力量。但没了上帝,人类却并未夺得上帝的神性,倒更糟了——后来我们发现自己是猴子的儿子。我们的祖先没有丝毫神性,我们不过只是动物。人类试图用各种标签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直立行走,使用工具,感情模式,思维能力等等,但是说实话,都挺徒劳的。
但这两个问题,从哲学的角度,也许有更深刻的解答方式,那就是,上帝并非不许人类拥有智慧,不许人类永生。他把人类赶出伊甸园,为了智慧不惜下毒咒,为了永生不惜设重兵把守。原因是,他不允许人类仅仅是吃了一个果子,就懂得了分辨善恶;不允许人类仅仅是吃了一个果子,就得到了永生。如果智慧和永生,只是就这样就能得到。它们又有什么资格生长在伊甸园里?
那么,如果智慧和永生可以指望,唯一的道路是什么?圣经里写明了:“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如果说天堂和地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杜撰,但土地却是实实在在。而且,只有从土地里的荆棘和汗流满面中,才有人类代代相传的智慧,只有从女人怀胎生产的痛楚当中,才有人类的生生不息的永生。
原罪也好,非罪也好,都是这智慧和永生自以为是的注脚。人就是走在土地之上,哪一天,走不动了,倒在路边,死了,被尘土掩埋,就完了。在这一世的辛劳之中,他会得到最大的智慧,在这尘土的掩埋之中,他会得到最后的永生,像是一条河流懂得了大海的智慧,一颗果核懂得了森林的永生。生活不只是一个过程,也不只是一个结果。它是一条布满荆棘蒺藜的回家之路,是一个必经汗流满面的跋涉才能到达的家。那么,你又怎么能指望,只通过看书就获得智慧,认识自己,懂得他人?像是仅仅是吃一颗果子,就能明辨善恶?
想想这些年来,我错过那么多的,都是那些活生生的生活。那些人,那些感情,那些事。那些书里没有写的。或是书里写了的,我完全看错的:那些人怎么活生生的走在每一条街道上,怎么吃下早餐,怎么吐露秘密,怎么举枪自尽,怎么浇灌花朵,怎么挣脱一种疾病,怎么追求一个姑娘,风怎么暖和起来,玻璃怎么跌碎,公车站谁在发短信,商场里谁在抓小偷,那些层层叠叠的楼宇里,每一个闪亮或者黑暗的窗子里,谁在咆哮或者喃喃自语。——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观察过他们。每一本书都在结束,结束在一个拥抱上,结束在一块钟表上,结束在一场死亡上,结束在一片天空上。但那多么虚假,我们知道,它并没有结束,它依然在继续。
读书害了我,并不是因为书上告诉我,这世界是善恶分明的、善恶有报的、惩恶扬善的,不料现实却是肮脏、愚蠢、不可理喻的。事实上,我看过的每一本好书都在告诉我,这世界是肮脏的,愚蠢的,不可理喻的。但书里那文艺化了的肮脏,愚蠢和不可理喻,对我来说,是用来审美的,不是用来的感受的。这些年来,二手的生活,二手的审美,让我和真实的生活日渐隔阂。所以我傲慢,自负,话多。生活不是侮辱,而是一记耳光;不是沉重,而是一块石板;不是痛苦,而是每一片止疼药,是每一针吗啡。每一个去过奥斯维辛集中营的诗人,都无法写诗了。当“尸骨累累”不是一个比喻,一个修辞,而是每一具人的胳膊,腿,脸——你怎么能它换成字句?每一个形容词,每一个比喻,每一个修辞,都离真实十万八千里,它们除了华美诗章之外,别无用处。就像每一本令人唏嘘的书,除了虚假生活之外,的确别无用处。
因此对于我这个漂亮的学生,吾友阎海东是这样说的:你劝她找个男朋友,恋爱,同居,吵架去。照他的话做,当然有违师德,但我也承认这是实话。生活教给我的,远比书本更多。爱也好,恨也好,都是如此。
什么是垃圾 什么是爱
2008年12月18日
上集讲的是不该看书,这集我来讲讲为什么一定要看书。
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非常有趣,因为她喜欢去图书馆。去图书馆当然是去看书。但此看非彼看。她主要是把图书馆当成超市逛的。她熟悉图书馆每一区的图书分布,熟悉借阅规则,熟悉借还状况。她当然喜欢书,特别是文学书籍。所以,如果我站在文学区,只给她提供如下信息:大约一指厚,书脊是红色。她就能立刻能把目标范围缩小至20本。这比图书馆的查询系统牛多了。她并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一个卖保险的。而且更诡异的是,她从来不读这些书。她所有的文学知识都来自电视剧上。她知道很多很诡秘的书籍,但从来不读内容;她知道很多很诡秘的作家,但从来只越过报纸上的文艺副刊直接去娱乐版。连百家讲坛她都不看。
我研究生时同屋住着一个英语系的女研究生。我现在对她的所有印象只有三点:波大,生态女性主义和图书馆恐惧症。她是个单纯而害羞的大波波娃。夏天到时,别说低胸装,连保守的圆领T恤她都不能穿。有一天,不知谁唆使她穿了一件深V领黑连衣裙。她走过的街面,都是上下喷血的大波爱好者。她毕业论文的题目似乎是苔丝和生态女性主义。有一段时间,大家屙不出论文,都很挫败,夏夜里躺在黑暗的床上谈自己的论文。她仔细解释生态和女性的共性,把我说的心不服口不服的,劝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再写,否则实在难以服众。但她坚持闭门造车的科研方法,因为她不能去图书管。因为只要她一踏进去,看到层叠的书架,整齐的纸张,味闻到油墨,触到上面的细微的尘土,听到沙沙的翻书声,她就开始狂拉稀,怎么都止不住,拉的肠子都翻了个儿,还要不停的嘘嘘——她去图书馆是需要冒着脱水而亡的危险的。
我当然也看书,虽然有那么大一套关于不读书的理论,但读书是一种生活习惯(我不敢大胆老脸的说是生存方式)。就像晚睡晚起,我控诉它,想要改正它,但它是生活习惯,只能控制,没法根除。我时常去书店逛逛,看看都是哪些人在买书。事实上,还是年轻人居多。而且就是文史区的人居多。这大约也不是新鲜事。但最近我却发现了新鲜事。那就是书架上摆着的书,有些居然是熟人写的。这件事对于某些人比如普珉老师来说,就不怪,因为他是个诗人,有那个圈子。而我是一个闲人,居然也认的写书的人,就相当诡异。我的友情链接里,只有三两个没写过书。光是网友也罢了,前几天去书店,居然看见我同事出版的一本小说,每周我们都坐在一个教室里开会,但他居然默默无语的出了一本书。更有甚者,我的学生居然在看这些人写的书。前几天学生抱着一本书来问我一个汉语字,我一看作者,突然就有种国破家亡的兴衰感。没什么褒贬在里面,只是太诧异我辈已开始被消化了。刚才看黎戈的博客,她也要出书了。她是早该出书的了。第一她写得很好,第二写得勤奋,这是出书最基本的要求。她在抱怨书名,我倒觉得蛮不错。
看书这个事情,好比爱男人。我们都知道,男人是不值得一爱的,当然,女人也不值得一爱。人不配被爱。但人需要被爱。看书这种事,有西风的高纬度生存气质,也有黎戈的向爱气质,有把看书当解毒药的,也有当成热水澡的,有当成交友俱乐部的,有当成皮条客的,有当首饰的,有当宗教的,都有。读书不错,大家要读书。
暗恋街
2009年03月25日
聊天说起暗恋。突然想起很多暗恋。那就索性说说暗恋。
俗话说“十八无丑女”,每当校园里有清冷的女学生,把三十块钱的衣服穿的蜿蜒曲折,我就感慨青春无敌。对一个女人而言,美貌是无路可通的天堂,基本上难以指望;但青春却好比洞口大开的地狱,只要你敢活,迟早是要经一遭的。
当然,如你所知,我又要开始胡扯我耗在癌症楼里的青春岁月了。事实上,我的青春岁月比这还煎熬。比如毕业后第一个春天,早上消化科主任才给我爸下了死亡令,下午我就收到了情书。命运亲我一下,抽我一耳光,抽我一耳光,亲我一下——生活对我从来都是两手抓,两手都很硬。
但谁能跟死亡拧巴呢,我和我妈都哭成泪人了,还得哭着救人。又做手术,往里送人时哭,人平安出来了,也哭。哭来哭去,没空看情书,展开看了看名字,不认识,撕碎了扔马桶。
我当然不是美女,最青春时也就刚好能看,但驾不住工作对象是交不出作业、发不了文章的纯理科年轻硕博士,荷尔蒙浓度高,抑郁浓度更高。他们吃什么都饿,睡多久都困,啥节都过,啥酒都醉,啥人都想逮着揍一顿,日日夜夜耗在实验室,一面保证不死,一面还在SCI上不停发论文,同时,还要给女人写情书——操,山水轮流转,上够了女校,今天终于轮到老娘我上场。
装上了,扮上了,身段上了,台搭好了,胡琴扯上了,却迈不动步,却没词了,心底里哗啦哗啦荒草乱长。
这不是演戏。这是真的。同病室的人,昨晚还在稀稀拉拉喝一口面汤骂儿女,第二天一早去,窗明几净,消失无踪,跟变魔术一样。心脏疼的不忍看我爸。生活对他只有一手,而且这一手非常、非常、非常的硬。
我整天穿梭在越来越厚的病例当中,我妈瘦的只剩80斤,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第一次觉得害怕。我毛骨悚然。这害怕好比在枪口前举起双手徒劳的抵挡。我开始背病例,我怕我妈哪一天突然什么都忘了,像是机器超越极限后突然死机。那种死机是物理性的,她徒劳的命令着自己的身体,可它顶不住了,它崩溃了。我妈的精神是不会崩溃的,她严禁任何东西死在她眼前,她敢把沙漠种满白菜,为了女儿,她会把自己的尸体从坟墓里拖出来,喝令它不许倒下喝令它继续往前走。
别说你爱我。别说你爱过我。你们脑满肠肥、你们顾盼自雄、你们见风使舵、你们得陇望蜀的爱啊。
我结婚后,好几个人都卖乖的惊呼,你怎么就结婚啦我可是一直都暗恋着你的呀。我心里冷笑,你暗恋你的关我屁事,要恋滚远恋,别遮着老娘的阳光。
不太白说:能快递的都不是好东西。我说:能张嘴就说出来的都是假东西。
当然也有没说的。这个人去了我的婚仪。他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四边不靠的一桌,我和耳东陈敬酒到他这里,互相递个眼色,不知道他是哪边的宾客,也没个称呼,一时都晕了。
甘肃的婚酒要新娘子敬上,客人们必是三推四阻,逗趣半天,才款款喝了。我向来懒得应酬人,耳东陈的宾客们都是军人,酒量大,规矩多,善扯蛋,我俩都不胜其烦。我画着大浓妆,穿着紧的要死的旗袍,没吃饭,还颤巍巍踩着危险的高跟鞋,耳东陈则被理发师吹了个八十年代的爆炸头,发间还挂着五色彩纸,别提多气人了。一大早5点化妆师擂我的门,我的火就上来了,到了堵门,耐心几乎到头,看那些姑娘婆子们欢欣鼓舞的堵门,唱歌谣,要红包,我恨不得上去一手雷把她们都轰到,自己拉开门下楼上婚车,操,搞什么搞。我还想象到耳东陈在门外对伴郎说:“哥儿几个,咱尽力了,走人。”然后撕下领带解开衣扣,跟他那些狐朋狗友,跳上花车,打开啤酒,乒乒乓乓的敲着车顶,鬼嚎鬼叫着穿过整个城市,快乐的庆祝从坟墓里死而复生。——总之,我在肚子里骂娘骂了一万遍,如果自己不是新娘,早拎着高跟鞋,栽进角落里,翘着二郎腿把自己灌醉拉到。
我也是军人世家,有点军人的横劲儿,好容易到了角落这桌,跟自己喊号子:一,二,三,咬咬牙就过去了。我对着这位陌生客人刚端起酒杯,还没开口说话,他仰脖子就干,干了就坐下。我和耳东陈又互递一个眼色,更晕了。心里只一飘,就被乱糟糟的应酬冲散了,笑端酒杯半转身,眼角眉梢再扫那桌,人已经不见了。
晚上看礼单,一个名字跳进来,是他了。他的贺仪很得体,混在人名里安安静静的。
他从来没有打扰过我。我不是木头,灼灼的目光我也是知道的。我不看他,他也就不开口。唯一一次是某个夜里,他打电话过来,时间晚的不成体统,我压掉不接,他又打过来,我又压掉不接。他再打,我再压。我们都心知肚明,那时我还没遇见耳东陈。
我就是不接,他就再不打来了。我离开兰州好多年,他会在我生日时发短信过来,问我的剧本如何了,说他终于博士毕业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说过。有一次,我总觉得我亏欠他,在西安遥控我妈在兰州给他介绍个好姑娘。他拖了很久很久才去。回来给我一条短信,说去你家了,看到你妈了,看到你爸了,还看到电视柜上你的照片了。事情当然是没成。我对他印象很模糊,因为是夜里上课,依稀想起夜色里他曾经和另一个他的同学跟我走了一段路,问了几个问题。他同学话很密,他很大方,话倒不多。
这是唯一一个配暗恋我的人。他不卖乖,不轻薄自己,不轻薄我,不轻薄过去,没有把它像瓜子皮一样吐在茶余饭后的小酒馆里,以助谈兴,像精液射在狗脸上。那暗恋只属于他,连我都没权力去碰一碰。其他人那些,来来往往,有些成了科学家,有些成了娱记,有些成了艺术员,有些正在放高利贷,他们当中有些单身,有些已经当了爸爸,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什么都不是,连名字都不配留下。
那个娱记某次来消息,说爱我很深,我回复说借我五万块。他立刻电光火石的消失了。
那个科学家某次来消息,说爱我很深,我回复说你老婆怀孕了吧。他居然还反问我:你怎么知道?
那个当爹的某次来消息,说我是他的红颜知己。我回复说是啊,红颜不敢当,知己是肯定的:知道你没争到的官职,你缩了水的存款,你治不好的阳痿,不再需要你的妻子,不再崇拜你的孩子——是的,我当然是你的红颜知己。
女人自私,虚伪,虚荣,堕落,索求无度,男人贪婪,无耻,卑鄙,丧尽天良。但别恶心爱。谁也别装观世音,谁也别装新鲜空气,谁也别装救世良药。大家都在失控的欲望里挣扎,彼此只看谁先死的体无完肤而已。破产的自我经营,破产的婚姻家庭,破产的自尊心,破产的信仰,都是自己没擦干净的屁股,和爱无关,和暗恋无关,和谁都无关,只和自己有关。别说爱,别说喜欢,别说暗恋——每听见一次,我就听见耳光响亮。大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我们都知道,我们只爱自己。我们拿自己感动自己,我们肯定也被自己感动了。但,这确实太恶心了。
2009年03月25日
聊天说起暗恋。突然想起很多暗恋。那就索性说说暗恋。
俗话说“十八无丑女”,每当校园里有清冷的女学生,把三十块钱的衣服穿的蜿蜒曲折,我就感慨青春无敌。对一个女人而言,美貌是无路可通的天堂,基本上难以指望;但青春却好比洞口大开的地狱,只要你敢活,迟早是要经一遭的。
当然,如你所知,我又要开始胡扯我耗在癌症楼里的青春岁月了。事实上,我的青春岁月比这还煎熬。比如毕业后第一个春天,早上消化科主任才给我爸下了死亡令,下午我就收到了情书。命运亲我一下,抽我一耳光,抽我一耳光,亲我一下——生活对我从来都是两手抓,两手都很硬。
但谁能跟死亡拧巴呢,我和我妈都哭成泪人了,还得哭着救人。又做手术,往里送人时哭,人平安出来了,也哭。哭来哭去,没空看情书,展开看了看名字,不认识,撕碎了扔马桶。
我当然不是美女,最青春时也就刚好能看,但驾不住工作对象是交不出作业、发不了文章的纯理科年轻硕博士,荷尔蒙浓度高,抑郁浓度更高。他们吃什么都饿,睡多久都困,啥节都过,啥酒都醉,啥人都想逮着揍一顿,日日夜夜耗在实验室,一面保证不死,一面还在SCI上不停发论文,同时,还要给女人写情书——操,山水轮流转,上够了女校,今天终于轮到老娘我上场。
装上了,扮上了,身段上了,台搭好了,胡琴扯上了,却迈不动步,却没词了,心底里哗啦哗啦荒草乱长。
这不是演戏。这是真的。同病室的人,昨晚还在稀稀拉拉喝一口面汤骂儿女,第二天一早去,窗明几净,消失无踪,跟变魔术一样。心脏疼的不忍看我爸。生活对他只有一手,而且这一手非常、非常、非常的硬。
我整天穿梭在越来越厚的病例当中,我妈瘦的只剩80斤,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第一次觉得害怕。我毛骨悚然。这害怕好比在枪口前举起双手徒劳的抵挡。我开始背病例,我怕我妈哪一天突然什么都忘了,像是机器超越极限后突然死机。那种死机是物理性的,她徒劳的命令着自己的身体,可它顶不住了,它崩溃了。我妈的精神是不会崩溃的,她严禁任何东西死在她眼前,她敢把沙漠种满白菜,为了女儿,她会把自己的尸体从坟墓里拖出来,喝令它不许倒下喝令它继续往前走。
别说你爱我。别说你爱过我。你们脑满肠肥、你们顾盼自雄、你们见风使舵、你们得陇望蜀的爱啊。
我结婚后,好几个人都卖乖的惊呼,你怎么就结婚啦我可是一直都暗恋着你的呀。我心里冷笑,你暗恋你的关我屁事,要恋滚远恋,别遮着老娘的阳光。
不太白说:能快递的都不是好东西。我说:能张嘴就说出来的都是假东西。
当然也有没说的。这个人去了我的婚仪。他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四边不靠的一桌,我和耳东陈敬酒到他这里,互相递个眼色,不知道他是哪边的宾客,也没个称呼,一时都晕了。
甘肃的婚酒要新娘子敬上,客人们必是三推四阻,逗趣半天,才款款喝了。我向来懒得应酬人,耳东陈的宾客们都是军人,酒量大,规矩多,善扯蛋,我俩都不胜其烦。我画着大浓妆,穿着紧的要死的旗袍,没吃饭,还颤巍巍踩着危险的高跟鞋,耳东陈则被理发师吹了个八十年代的爆炸头,发间还挂着五色彩纸,别提多气人了。一大早5点化妆师擂我的门,我的火就上来了,到了堵门,耐心几乎到头,看那些姑娘婆子们欢欣鼓舞的堵门,唱歌谣,要红包,我恨不得上去一手雷把她们都轰到,自己拉开门下楼上婚车,操,搞什么搞。我还想象到耳东陈在门外对伴郎说:“哥儿几个,咱尽力了,走人。”然后撕下领带解开衣扣,跟他那些狐朋狗友,跳上花车,打开啤酒,乒乒乓乓的敲着车顶,鬼嚎鬼叫着穿过整个城市,快乐的庆祝从坟墓里死而复生。——总之,我在肚子里骂娘骂了一万遍,如果自己不是新娘,早拎着高跟鞋,栽进角落里,翘着二郎腿把自己灌醉拉到。
我也是军人世家,有点军人的横劲儿,好容易到了角落这桌,跟自己喊号子:一,二,三,咬咬牙就过去了。我对着这位陌生客人刚端起酒杯,还没开口说话,他仰脖子就干,干了就坐下。我和耳东陈又互递一个眼色,更晕了。心里只一飘,就被乱糟糟的应酬冲散了,笑端酒杯半转身,眼角眉梢再扫那桌,人已经不见了。
晚上看礼单,一个名字跳进来,是他了。他的贺仪很得体,混在人名里安安静静的。
他从来没有打扰过我。我不是木头,灼灼的目光我也是知道的。我不看他,他也就不开口。唯一一次是某个夜里,他打电话过来,时间晚的不成体统,我压掉不接,他又打过来,我又压掉不接。他再打,我再压。我们都心知肚明,那时我还没遇见耳东陈。
我就是不接,他就再不打来了。我离开兰州好多年,他会在我生日时发短信过来,问我的剧本如何了,说他终于博士毕业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说过。有一次,我总觉得我亏欠他,在西安遥控我妈在兰州给他介绍个好姑娘。他拖了很久很久才去。回来给我一条短信,说去你家了,看到你妈了,看到你爸了,还看到电视柜上你的照片了。事情当然是没成。我对他印象很模糊,因为是夜里上课,依稀想起夜色里他曾经和另一个他的同学跟我走了一段路,问了几个问题。他同学话很密,他很大方,话倒不多。
这是唯一一个配暗恋我的人。他不卖乖,不轻薄自己,不轻薄我,不轻薄过去,没有把它像瓜子皮一样吐在茶余饭后的小酒馆里,以助谈兴,像精液射在狗脸上。那暗恋只属于他,连我都没权力去碰一碰。其他人那些,来来往往,有些成了科学家,有些成了娱记,有些成了艺术员,有些正在放高利贷,他们当中有些单身,有些已经当了爸爸,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什么都不是,连名字都不配留下。
那个娱记某次来消息,说爱我很深,我回复说借我五万块。他立刻电光火石的消失了。
那个科学家某次来消息,说爱我很深,我回复说你老婆怀孕了吧。他居然还反问我:你怎么知道?
那个当爹的某次来消息,说我是他的红颜知己。我回复说是啊,红颜不敢当,知己是肯定的:知道你没争到的官职,你缩了水的存款,你治不好的阳痿,不再需要你的妻子,不再崇拜你的孩子——是的,我当然是你的红颜知己。
女人自私,虚伪,虚荣,堕落,索求无度,男人贪婪,无耻,卑鄙,丧尽天良。但别恶心爱。谁也别装观世音,谁也别装新鲜空气,谁也别装救世良药。大家都在失控的欲望里挣扎,彼此只看谁先死的体无完肤而已。破产的自我经营,破产的婚姻家庭,破产的自尊心,破产的信仰,都是自己没擦干净的屁股,和爱无关,和暗恋无关,和谁都无关,只和自己有关。别说爱,别说喜欢,别说暗恋——每听见一次,我就听见耳光响亮。大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我们都知道,我们只爱自己。我们拿自己感动自己,我们肯定也被自己感动了。但,这确实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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